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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建设领域“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》

发布于:2022-09-02 09:34:50


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建设领域“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

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,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,各协会,在肥建设、施工、监理、设计、勘察、施工图审查单位,各有关单位:

根据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“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》(合质强办〔2022〕23号)要求,以问题为导向,提升建设领域质量水平,推进质量强市建设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定于9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建设领域“质量月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推动质量变革创新 促进质量强国建设

二、活动内容

(一)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,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及标准化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。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坚持改革创新,以质量提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(二)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广泛提升质量意识。发挥全媒体作用,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多渠道宣传展示市委、市政府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就。积极促进技术、管理协同创新,提升质量技术、质量管理、质量服务专业化能力,开展质量成果转化和应用系列活动,提高管理效率和劳动生产率。以建设工程质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技术标准、典型案例等为主要内容,开展主题活动和多层次的质量教育活动。本次“质量月”活动期间,各单位及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本年度“质量月”活动主题等标语,营造良好的“质量月”活动氛围,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建设领域天天有感的“关键小事”。

(三)提高质量竞争力。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瓶颈,以质量变革推进区域支柱产业优化升级,培育形成质量发展优势,增强区域质量发展韧性。聚焦质量堵点,实施质量攻关,加强产业全面质量管理,带动配套质量协同提升。发挥各级质量奖获奖企业示范作用,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,大力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、质量最佳实践分享等活动。

(四)提高供给质量水平。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日益升级的市场需求。开展对标达标活动,以高标准牵引品质提升。实施质量“提品质、创品牌”行动,促进精品培育。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,推广绿色建造技术。围绕人民群众生活需要,大力提升便利度。

(五)加大助企纾困力度。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,积极发挥质量政策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方面的作用,持续加大为企业办质量实事力度,通过实施精准质量服务,解决企业共性需求,助力企业提高抗击疫情等风险能力,降低质量成本,提升质量效益。优化服务流程,加大服务力度,做好项目全建设周期的综合服务,帮扶中小微企业、民营企业等解决质量创新、质量攻关难题。

(六)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,大力弘扬工匠精神。一是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,加强技术、质量、管理、施工等人员教育和培训,不断提高基层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。二是广泛开展质量改进、质量攻关、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,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。三是大力弘扬工匠精神,推出行业、公司工匠代表,弘扬质量先进,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、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,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。

(七)开展样板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。一是组织开展优质结构、优质工程、施工质量示范工程、优质安装工程等“样板工程”观摩活动。各单位组织观摩项目不少于1个,充分发挥“优质样板工程”的示范引领作用。二是各关单位应当通过论坛、报告会、培训会、座谈会等形式,开展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经验交流活动,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,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。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引导行业质量诚信自律,促进行业规范发展。

(八)开展质量专项检查。各建设主管部门、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、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,一是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勘察、设计、审图质量专项检查。二是开展装配式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。三是对医院、学校等公共建筑,以及住宅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等,开展渗漏、空鼓、开裂、外墙保温层脱落等质量问题专项检查。四是全面加强工程实体质量与材料、构件等送样、检测活动管理,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数据,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。

三、活动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。开展“质量月”活动是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重要实证内容。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,联合相关单位,在当地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和风险防控,以“质量月”为契机,深化“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合、企业主责、社会参与”的质量工作格局,推动促进质量发展的各项措施加快落地见效。各单位应当组织召开“质量月”活动推进工作会议, 促进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。

(二)精心策划,服务大局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,精心策划、以问题为导向、因地制宜开展好“质量月”活动,为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提供质量支撑,以建设工程质量的实绩实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
(三)创新形式,务求实效。坚持活动重心下移,积极组织开展喜闻乐见、寓教于乐的活动,推动行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,发挥“质量月”活动影响力,让人民群众享受“质量月”成果,让“质量月”活动更加深入人心,在全社会掀起建设质量强市的热潮。

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简朴、高效开展活动。坚持自愿参加、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,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,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、搭车收费。要严格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合理确定相关活动的规模、人数等,做好卫生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,确保不出现问题。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,查缺补漏,“质量月”活动包括9月份但不限于9月份。

请各建设主管部门、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、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、有关图片及视频报我局质量安全处。

附件:2022年“质量月”活动口号

联系人:质量安全处  李文   电话:0551-62672242

邮  箱:773709642@qq.com

 

 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        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   2022年8月31日


附件

 

2022年“质量月”活动口号

 

主题:

推动质量变革创新 促进质量强国建设

口号:

1.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 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

2.服务新发展格局 助推高质量发展

3.培育经济发展新优势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

4.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国

5.让质量强国深入人心 让质量提升扎实推进

6.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

7.提升产品、工程和服务质量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

8.建设质量强国 共享美好生活

9.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质量强国

10.加强全面质量管理 促进质量变革创新

11.打造中国精品 畅享中国品牌

12.弘扬工匠精神 推动品质革命

13.夯实质量基础 提升服务效能

14.质量发展 利民惠民

15.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